因为主角是一个名字虽然叫魏索,但是绝对不猥琐的小子; 因为魏索的”贪财好色”!因为魏索的重情重义! 因为魏索的狗屎运气以及故事情节的波澜起伏,这本书我用了两天一夜一起读完。——by 噜噜爸爸
很多人都不喜欢第一人称的小说,我以前也是,但这本第一人称的小说我看了不到两天,就看了五百多章,作业都没写,当时才更新到600多章,然后就去找了作者以前的书看——by 心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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